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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看湖南】长沙楼市调控政策升级 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证4年后方可交易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良恒 编辑:徐丹 2018-06-27 14: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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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长沙6月25日电(记者 刘良恒)25日下午,长沙市政府升级楼市调控政策,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打击炒房等方面对楼市进行全面调控,其中规定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证4年后方可交易。

  在购房资格方面,长沙市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在堵塞炒房漏洞方面,长沙市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在打击捂盘惜售方面,长沙市规定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

  另据规定,长沙市还将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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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良恒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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