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日讯(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曹良海 曾文)最近,隆回县七江镇高家村贫困村民阳青云生病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32765.45元,报销了29489元,报销比例达到了90%,个人只付了3276.45元,而且是“先诊疗后付费”。
隆回是国家级贫困县,县内约20%贫困人口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年来,该县力推健康扶贫,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等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4个县级医院和26个乡镇卫生院、5个民营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可先诊疗后付费并免押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50%的补贴,特困人员全额补助。贫困人口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余额部分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扶贫特惠报销后由政府兜底,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目前,全县有11458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共获得优补5969.2万元、医院减免和财政兜底17.68万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祖华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