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阴:依法强制拆除湘江堤岸一违法混凝土生产企业

来源:红网 作者:湘宣 编辑:陈雪骅 2018-07-06 21:21:2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岳阳7月6日讯(通讯员 湘宣)7月5日,在湖南省湘阴县静河镇青湖村附山垸,该县组织县城管、国土、规划、公证处等部门单位,依法对地处湘江堤岸湖南湘天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设备实施强制拆除和搬离。这是该县动真碰硬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湖南湘天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为湘阴静河镇原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湘阴洋沙湖与湘江交界处。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15年12月,并于2011年8月承租了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内20亩集体土地。同年9月28日,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分别向该公司核发了临时用地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有效期为1年(后延期一年);核准建设办公楼规模795平方米,有效期1年。该公司取得相关手续后,先后动工建设了办公楼、铁棚、活动板房等建筑物、构筑物,购置安装了混凝土搅拌机、砂砾石输送带等生产设备设施,从事混凝土生产销售,并于2017年6月停产至今。

  经查实,该公司原有临时用地手续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均已过期,所建办公楼实际建筑面积为1010平方米,超过了临时规划许可范围。同时,该公司未经行政许可擅自搭建了191平方米铁棚和149.6平方米活动板房,属于违法建设。该公司在实施混凝土搅拌生产建设中,未对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密闭处理,导致填埋的生活垃圾因长期挤压产生的有害渗漏液流入湘江,迫使县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置渗漏液。作为中央环保督查重点督办问题之一,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项目被省政府列入全省“两供两治”湘江流域存量垃圾治理重点项目和湘阴2018年“十大清湖行动”的重点任务,湖南省住建厅将对治理项目在2018年12月底前检查验收。

  为顺利推进该处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项目工程,切实加强湘江沿岸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该县责成静河镇人民政府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促湖南湘天混凝土有限公司自行拆除搬迁。自2017年10月起,静河镇相关负责人就该公司拆除搬迁事宜,多次上门,还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与企业法人进行沟通协商,但其拒不配合,并提出巨额补偿要求。今年4月,湘阴相关职能部门与其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且该公司拒不自行拆除到期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建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5月24日,县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湘阴城执拆决字〔2018〕第17号),责令其在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临时建设和违法建设。该公司在责令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逾期临时建设和违法建设,县城管局于6月22日向该公司送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湘阴城执强拆字〔2018〕3号),决定于6月26日后对该公司的逾期临时建设和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7月4日,县城管局向该公司发出强制拆除通知。7月5日,该县组织相关执法力量,依法对湖南湘天混凝土有限公司逾期临时建设和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

  另了解到,湘阴依法对该公司实施强制拆除前,已委托评估公司对该公司资产及设施设备搬离费用等进行了评估,并就强制拆除行动向县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拆除现场,公证员监督静河镇工作人员及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遗留室内的物品及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了清点和集中保管。后段,湘阴将依法依规、按程序与该公司积极协调处理后续事宜,加速推进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作,促进湘江和洞庭湖生态治理取得实效。

来源:红网

作者:湘宣

编辑:陈雪骅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07/06/83792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