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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法院重拳出击再“猎赖”

来源:红网 作者:田娇 向辉 编辑:刘惟烜 实习生:喻琳 2018-07-10 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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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保靖县分站7月10日讯(通讯员 田娇 向辉)“马上办”“钉钉子”,保靖人民法院再次重拳出击“猎赖”,以坚决攻破、决胜“执行难”战役的决心,展现执行风采。

  事情由一民间借贷纠纷案引起。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为同学关系,2013年6月18日,李某因工程建设资金短缺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签有李某代书并加盖父亲李某某印章的8万元借条和《土地抵押合同》一份,并承诺三月内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张某多次上门催收,三年来陆陆续续只收到息钱共2万元,故诉至法院。2017年10月18日,保靖法院受理此案,并于11月16日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李某、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连带偿还8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3年6月18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已付的2万元利息应予抵扣)。

  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李某某仍未履行偿还义务,2018年5月21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保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通知其履行义务,两人均无视法院判决拒绝履行义务。保靖法院根据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扣划其农村信用社、中国建设银行存款计7万元,并再次将被执行人传至法院,责令其偿还剩余欠款,被执行人李某态度恶劣,无视法律权威。

  2018年7月4日,保靖法院以严重妨碍司法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将被执行人李某处以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第三天,李某认真反思自己心存侥幸、无视法律等逃避执行行为,并主动联系李某亲属,承诺半个月内将剩余欠款履行到位。

  为彰显司法权威,净化诚信环境,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保靖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打击“老赖”们的嚣张气焰,积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田娇 向辉

编辑:刘惟烜 实习生:喻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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