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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检察院依法对39名涉恶被告人提起公诉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伍飞 王景田 编辑:焦炬 2018-07-11 1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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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7月11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伍飞 王景田)7月6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某、李某、冉某等39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3、4月份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李某、冉某某为首,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9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打着“天津天狮”的旗号,在长沙县星沙街道松雅安置小区、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雅雀湖小区内,以网上加好友聊天,并假借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名义将被害人骗至长沙的传销窝点。

  被害人来到传销窝点后,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收缴手机切断被害人与外界的通讯联系,并通过给被害人上课洗脑的方式,引诱被害人交钱申购不存在的产品,在被害人不同意购买产品的情况下,传销窝点人员采取殴打、威胁、泼水等方式强迫被害人交出随身财物及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密码,并且使用手机录取被害人的视频后申请网络贷款,在被骗过来的短短几天时间内,被害人的财物基本上被洗劫一空,更有被害人在一周时间内损失将近20万元,该组织涉案金额也到达了惊人的58万多元,并且被害人损失了财物后传销窝点人员仍会对其实施控制,再让被害人将身边的亲戚、朋友骗到传销,有的被害人被非法拘禁长沙几个月之久,给社会、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长沙县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长沙县公安局在侦查期间,多次邀请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前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够作为指控犯罪的利器,并对该案下一步的侦查取证提出建议,侦查人员也按照建议进行了取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由于该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诉部门成立了专案组集中审查。针对本案的证据状况,长沙县检察院先后两次将本案退回补充侦查,并派检察官参与证据的补强工作,通过证据的补强,更有力的指控了犯罪,更好的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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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伍飞 王景田

编辑:焦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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