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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通报5起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醴纪宣 编辑:康晓乔 2018-07-19 16: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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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7月19日讯(通讯员 醴纪宣)7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纪委“清风株洲”微信公众号通报,醴陵市5起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5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一、醴陵市长庆示范区财政所所长张伟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

  2016年12月,张伟以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的名义在某酒行购买了一批酒水,金额为21680元,其中包括高档白酒18瓶,金额共计17400元。2017年3月,该酒行将低档酒水详单作为附件,申请报销,张伟在报销单上签字。2018年4月,张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醴陵市商务旅游和粮食局办公室主任易康源违规公款购买使用高档白酒问题

  2017年1月至3月,易康源经手购买高档白酒30瓶,金额共计24660元。2017年1月至5月,易康源在参与招商引资过程中,经手将上述高档白酒用于接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易康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醴陵市沈潭镇江田村党员黄战非法占用耕地案

  从2017年12月开始,黄战擅自占用沈潭镇江田村陈园组300平方米耕地建仓库,损害了群众利益。2018年3月,黄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醴陵市沩山镇大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周作金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案

  2016年2月,周作金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二)项之规定,在村级事务管理过程中,收受村级道路承包人易某等人所送现金2000元。2018年6月,周作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醴陵市白兔潭镇金牛居委会副书记周怡圣截留挪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案

  2012年1月,周怡圣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五条(三)项之规定,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过程中,截留康某、兰某等人部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000元用于上述人员所在村民小组集资修路。周怡圣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8年6月,周怡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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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醴纪宣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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