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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监委系统首例行贿案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秉钧 编辑:向宏鑫 2018-07-21 09: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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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7月20日讯(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胡素芳 尹华)7月11日,郴州市资兴市监委将经商人员陈某涉嫌行贿罪一案,移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郴州监委系统首例行贿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今年1月17日,郴州市监委将陈某涉嫌行贿问题线索指定资兴市监委办理。1月23日,经资兴市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资兴市监委对陈某涉嫌行贿问题立案调查。调查组通过采用讯问、询问、谈话、查询、搜查、扣押、冻结、调取等措施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了陈某涉嫌犯罪问题。7月5日,经资兴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将陈某涉嫌行贿犯罪案件移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陈某还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该案为湖南省公安厅指定岳阳市公安局管辖,由岳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陈某立案,并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月22日,有关部门解除对陈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6月1日,岳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将陈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移送资兴市监委并案处理。

  调查发现,陈某为从某国有控股公司投资兴建的水电站中,谋取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并通过资质挂靠承揽工程获取更多违法所得,多次向时任某国有控股公司总经理陈某某(另案查处)和时任湖南省某水利水电公司(非国有企业)总经理吴某某行贿,数额较大。被调查人陈某涉嫌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备移送司法机关的法定条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秉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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