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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没过户出事故 原车主却占着理赔款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林嘉韵 程欣鑫 李才红 巢烨 编辑:徐丹 实习生:秦玖利 2018-07-23 09: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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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2日讯 货车几经转手却没过户,发生事故后,现车主周某赔付了对方,而保险公司按规定把理赔款汇给了原车主。为了拿回自己垫付的这9万多元,周某起诉了原始车主易某,易某拖欠几年不还,还因此成了“老赖”,转移名下财产,即使被司法拘留也不还款,直到今年易某被刑事拘留后,他的家人才把所有的钱还清。

  近日,易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岳阳汨罗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现车主付了钱

  理赔款却给了原车主

  长沙男子周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买来二手货车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却因此打上了官司,拖了好几年。

  2015年1月,周某开着一台货车与另一台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承担全部损失的70%。经交警部门调解,周某对受害人赔付了9万多元,保险公司也据此理赔。由于周某开的货车是二手车,此前的车主从原始车主易某手中买来,均没有过户,因此该车登记的车主以及车辆被保险人均是易某,保险公司将理赔款汇入易某的账户。

  2016年4月,周某将易某起诉到汨罗市法院,法院判决易某归还保险公司汇入的9万多元。易某不服上诉,岳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几个月后,周某向汨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易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但易平未按法院要求报告财产,同时在有能力执行判决的情况下拒不执行。

  汨罗法院先后两次对易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易某在第二次拘留期间与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支付现金2万元后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双方约定易某分多次还款,但之后易某仍拒不履行义务。

  拖了几年不愿还

  最终被判刑

  法院执行人员发现易某名下有大众轿车以及一台货车,法院要求易某不得私自处理、变卖,而在2017年6月,易某以妻子的名字又买了一台小车。

  今年5月,汨罗法院将该案移送到汨罗市公安局,易某被抓获归案时,他名下的大众轿车已经被典当给他人。易某被抓获后,他的家属代为履行了剩余的7.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易某在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文书后,没有申报从事二手车交易等收入,未如实报告其名下小车已典当的事实;在执行期间,被告人夫妻购买了小车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经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隐藏、转移货车,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被告人易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据此,法院判处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林嘉韵 程欣鑫 通讯员 李才红 巢烨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林嘉韵 程欣鑫 李才红 巢烨

编辑:徐丹 实习生:秦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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