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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检察督促开展增殖放流 1万余尾鱼虾投入涟水怀抱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贺国亮 李成美 编辑:向宏鑫 2018-07-25 16: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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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涟源市检察院联合畜牧水产局开展“检察渔政携手修复水域生态”增殖放流行动。

检察干警将数十只装有鱼、虾苗的塑料水袋打开,倾倒于涟水之中,一只只小鱼、虾苗在涟水河里畅游。

  红网时刻7月25日讯(记者 李慧 通讯员 贺国亮 李成美)为更好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7月24日,一群身着蓝色制服的检察干警早早地就来到了涟水河风光带,将数十只装有鱼、虾苗的塑料水袋打开,倾倒于涟水之中,一只只小鱼、虾苗重获自由,带着“生态修复”使命,在涟水河里畅游。

  此次活动的开展源于涟源市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活动的举行对补充涟水河周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总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有着重要意义。

  查获三人非法捕捞,危害水域生态安全

  2018年5月中旬,颜某、颜某某、刘某等三人未经捕捞许可,携带电鱼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的涟源市涟水河水域非法捕鱼,被涟源市畜牧水产局现场查获。

  众所周知,电捕鱼危害面广,会破坏鱼类生理功能,影响种群繁殖、鱼类饵料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没有被捞取的死亡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尸体腐败,严重影响水体水质,危害水生态安全。上述三人在进行非法捕捞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涟水河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防止非法捕捞行为不利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在了解情况后,涟源市检察院当即向涟源市畜牧水产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畜牧水产局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增殖放流补偿措施,达到生态恢复和补偿目的。

  涟源市畜牧水产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当即对上述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放鱼苗,修复涟水河水域生态环境。

  实行增殖放流,携手环境共治

  7月24日,涟源市检察院联合畜牧水产局开展“检察渔政携手修复水域生态”增殖放流行动。在活动现场,颜某、颜某某、刘某等三人谈了自己对于非法捕捞行为破坏环境的认识,表示今后绝不会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法律禁止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涟源市畜牧水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帮助我们保护涟源的绿水青山,今后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和水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积极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涟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余辉介绍,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将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携手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治理。检察机关将会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用“检察蓝”保卫“生态蓝”。

  看着一袋袋鱼虾苗倾泻而出,融入涟水怀抱,彭余辉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通过办理这起放生鱼苗案例,不但让非法捕捞者受到处罚,而且还促进了生态修复。“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取得成效,最大限度降低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给水域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彭余辉语气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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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慧 贺国亮 李成美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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