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3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实习生 高媛)近日,长沙市全面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本次调待政策惠及32万企业退休人员,其中市本级24.4万人。
调整后,全市月人均养老金达2609元,人均增加134元,市本级月人均养老金达2767元。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长沙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
在上述普调基础上,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据了解,省里调待政策出台后,长沙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班加点,开展了系统调试、数据测算、资金调度等工作,确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尽快落实到位。目前,企业退休人员7月份养老金以及1-6月份调整增加的部分均已全部发放到位。
在省里的统一部署下,自2005年以来,长沙市已连续14年调整养老金,有效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长沙启动补充工伤险
红网时刻7月3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红 通讯员 程彩明)30日,长沙市市本级补充工伤保险项目合同正式签约,该项目将惠及全市3.3万家用人单位及150万参保职工。市本级已参保用人单位与职工无需缴纳补充工伤保险保费,试点阶段保费由工伤保险基金筹集。
因工伤残职工在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础上,再由补充工伤保险按照伤残1级至6级和7级至10级分别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20%和10%进行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其近亲属在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基础上,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五款规定的情形的,再支付6万元工亡补偿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七款及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再支付2万元工亡补偿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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