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31日讯(炎陵分站记者 邹密 肖文)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将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交给炎陵县盛园农资销售中心负责人唐胜媛,这是炎陵县颁发的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标志着炎陵县农药经营行为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为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炎陵县农业局采取“三步走”模式,一是为了让广大的经营户深入了解这一规定,明白申办流程, 1月份对农药经营户开展系统培训;二是今年6月份开始深入全县各乡镇,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和宣传告知工作,现场核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营业场所和仓储情况、可追溯电子信息扫码设备及计算机管理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等;三是审核发证,安排专人对申报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不具备资格的经营户出具整改意见,客观公正的做好发证工作。
炎陵县将于8月1日前完成对现有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者的颁证工作。8月1日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炎陵县农业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邹密 肖文
编辑:陈纲 实习生:赵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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