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8月1日讯(记者 聂千川)7月31日上午,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株洲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已正式“出炉”。
修订版新增多项城市建设条款
“《株洲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来,在加强株洲市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科学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闻发布会上,株洲市规划局局长黄升阳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规划管理的要求和任务都发生了变化,《规定》已跟不上城市发展要求。
2017年2月,株洲市正式启动《规定》修订工作,通过对国家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发展新理念和各省市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广泛学习与交流研究,在深入总结和分析株洲发展现状、未来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修订工作。2017年11月,通过修订初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听证会等,根据征集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最终版本。
此次修订增加了街道空间控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相关条款,凸显了株洲特色,贴合了最新设计理念;增加了城市山体水体保护相关条款,对建筑容量控制和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两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和细化,加强了对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指导。
多举措解决停车难
《规定》修订版针对市民广泛关注的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健身休闲场所少、养老设施配置不明确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本地化规定。
如在公共交通上,道路设计体现公交优先原则,并明确了城市主、次干道以及道路红线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宜采用机非隔离方式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并明确单独设置的自行车道宽度单向不宜小于2.5米,双向不宜小于3.5米,通过以人为本的交通设计,强调慢行交通和公共交通,来转变市民出行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在停车设施用地供应不足的问题上,新版技术规定提出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和立体停车库,通过多功能立体开发来提高空间利用率,解决用地紧张问题;在停车位供应不足的问题上,新版技术规定中对机动车公共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提出了相应的建设要求,并分区分用地类型对停车位配比作了具体规定,对幼儿园、医院、交通枢纽等建筑还规定了特殊停车位的配建指标。预计将有效缓冲停车难的问题。
新建小区需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随着社会发展,市民对健身休闲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对此,《规定》修订版对健身休闲场所的建设增加了专门规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此外,《规定》修订版还增加了对养老设施的设置要求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养老设施按市、片区和单元分级控制,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人均用房不小于0.2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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