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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开句玩笑获刑半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郭祉仪 李杏 蔡移贵 编辑:李丽 实习编辑 廖浩宇 2018-08-09 11:26:0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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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8日讯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被告人陈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5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在长沙南站候车时,使用微信号与一个微信名叫“旧”的好友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拍了一张自己行李箱的照片,并在该照片附言“一箱子炸药,准备去北京干一票大的,等我好消息”发给微信好友“旧”。14时许,陈某又用该微信号在高中同学微信群里发了一张行李箱的照片,并在该微信群中声称“一箱子炸药,准备去北京干一票大的,有没有一起的”,该微信群共17人。因正值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公安机关获得上述信息后,湖南省公安厅、衡阳市公安局、祁东县公安局等多地公安机关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在郑州将被告人陈某抓获。经检查,被告人陈某的住处及行李箱内并没有发现炸药等危险爆炸物品。

  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编造虚假的具有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导致多地公安机关采取了紧急应对措施,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陈某的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友在使用微信、QQ、微博等社交媒介时,一定要谨言慎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就有可能像陈某一样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郭祉仪 李杏

  通讯员 蔡移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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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虢灿 郭祉仪 李杏 蔡移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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