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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限制高消费致工作受阻 被执行人火速履行债务

来源:红网 作者:盘利斌 编辑:王津 2018-08-10 09: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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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8月10日讯(通讯员 盘利斌)被执行人张某今年大学毕业,并且已找到了工作,本该是件高兴的事情,却因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而差点耽误了工作。

  原来,2016年7月,张某在暑假期间,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将正在过马路的莫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莫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莫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赔偿莫某各项损失共计59242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莫某于2017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张某的父母代张某向莫某支付了3万元赔偿款后不再履行剩余债务。执行法官多次敦促张某及其父母履行债务,但张某及其父母置若罔闻,为此,执行法官向张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张某高消费行为。

  2018年8月7日,张某欲购买高铁票前往广州报到上班,却发现已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车票。张某十分着急,急忙找到法院执行法官希望能够解除对他的限制,其父母亦筹集了3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执行法官联系莫某到法院,双方当场交接了执行款,莫某申请结案,该案得以执结,执行法官当即撤销了对张某的限消。

  张某如释重负地说:“欠债未还处处受限,要是早点把钱给了,也不会有今天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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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盘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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