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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房屋被转租 法院强制腾房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彭保胜 张婧 尹鸿儒 编辑:李丽 2018-08-11 1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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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0日讯 今天,在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乡新开志屋岸(友明基地),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处面积为168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房,该房屋将交还给申请执行人中铁二十五局南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在2016年就给他下了通知,这块地将收回开发,让他合同到期就不要把房子再转租给第三方了,可到了去年7月,我们发现这个房子又被转租出去了。”申请执行人表示,他们公司于2013年6月将涉案房屋租赁给了戴某,双方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2014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没续约,仅维持不定期租赁的关系。2016年,公司向戴某发函要求停止租赁关系,戴某却一直未将房屋交还。为此,双方还闹到了雨花区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戴某需按期交还房屋给中铁二十五局,并支付房屋场地占有使用费2350元。

  直到2018年6月,戴某仍是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发现戴某不仅没有归还房屋,还将房屋转租给了第三人程某。为此,法院于6月4日向戴某发送了强制腾房公告。8月10日,被执行人戴某也来到了执行现场,他说:“我愿意退还房屋,但我把这个房子租给了第三个人,他说合同没有到期,不愿意搬出去。”由于次租承租人程某没有来到现场,执行法官在与其电话沟通之后,将门店内程某的个人财物进行了搬离,托运到指定地方保存。同时,将该处房屋交还给了申请人中铁二十五局南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彭保胜 张婧 通讯员 尹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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