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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一纸决定书让21岁“瘾君子”泣不成声痛改前非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徐丹 2018-08-14 1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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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8月14日讯(记者 郑涛)“谢谢检察官们!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谢谢你们让我的人生没有遗憾!”8月8日,拿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刘某泣不成声。谢过了攸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后,他急匆匆地奔赴医院,赶去陪伴自己的父亲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程。

  年仅21岁的刘某作为家中独子,得到了父母亲无微不至的宠爱,初中毕业后,他就一直在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最终误入歧途,成为了一名“瘾君子”。

  2017年12月26日,刘某想向毒贩龙某购买毒品,便找到与龙某熟识的彭某,要彭某告知龙某的下落。但彭某自己也联系不上龙某,因而不能提供其下落,于是,刘某便伙同朋友一起用刀砍伤彭某,经鉴定,彭某属于轻伤二级。

  2018年1月12日,该案由攸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月9日,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2018年8月5日,刘某的母亲突然来到了检察院,找到了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哭诉着请求能不能见儿子一面。原来,刘某的父亲患了舌癌晚期,听到儿子被捕的消息更是气急攻心,一直在医院治疗。而此刻,医院对刘某的父亲已多次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表示其随时都可能离开这个世界。

  得知这一消息后,检察官主动找到刘某谈话。听到父亲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消息,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终于忍不住在看守所内嚎啕大哭。“检察官,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求求你们,帮帮我!我以后真的会改!”

  考虑到刘某系初犯,且认错态度好,最终,攸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变更强制措施,对刘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让刘某可以去医院陪伴自己的父亲,让他和父亲的人生不留遗憾。

  “我会珍惜检察官给我的这次机会,在取保候审期间,我会寸步不离地守在父亲身边。不管法律最后判我多少年,我都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谢谢检察官们成全了我一个做儿子的心,今后,我也会好好做人!”刘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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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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