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不满法院判决,杀死自己律师》后续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王石磊 2018-08-15 10:40:21
时刻新闻
—分享—

  《不满法院判决,杀死自己律师》后续

  “衡阳律师被害案”嫌凶经鉴定无精神病

  本报8月14日讯 本报报道的《不满法院判决,杀死自己律师》(详见三湘都市报6月29日A6版)一案有了新进展。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熊某某今年50岁,系衡阳市珠晖区一无业人员,有吸毒史,曾多次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继而殴打他人。2015年1月,熊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18年6月22日中午,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钟律师在其律所内被害身亡。警方侦查发现,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于6月23日深夜发布悬赏通告,6月2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落网。随后,蒸湘区检察院派人提前介入,参与公安机关案情讨论会,就证据收集、固定、侦查方向及办案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考虑到有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平时容易情绪激动,产生过激行为,检察机关慎重提出对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进行鉴定。经专业机构鉴定,熊某某未发现有精神病,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记者 王智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王石磊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