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套路贷”团伙4人被捕

来源:红网 作者:宋凯欣 编辑:向宏鑫 2018-08-19 08:55:4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8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 通讯员 彭孟强)经过数月侦查,湘潭县警方成功捣毁辖区内首个涉嫌“套路贷”的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姜某、冯某、周某槿、周某等人被依法逮捕。

  2017年3月28日,受害人麻某在姜某经营的某财务公司进行个人借贷贷款,贷款人民币32000元,期限1个月。当天,姜某合伙人冯某即通过支付宝转账32000元,随后以收取中介费、服务费、家访费等名义扣除9000元,麻某实际到手23000元。

  到了2017年4月30日,因麻某无力偿还本金,姜某等人采用电话、上门等方式催收。麻某按照逾期每天3000元的标准,在4月30日向冯某转账3000元,5月4日又通过微信转账6000元。期间,姜某等人要求麻某再签一份32000元的虚假借款合同,并谎称如果麻某如期还款,该合同便与原借款合同一并还给麻某,麻某信以为真随即签下。2017年5月9日,麻某亲属偿还了冯某借款本息35000元,冯某将其中一张借条退还。

  2018年3月1日14时许,麻某因故再次来到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天虹百货C座的某财务公司,冯某、姜某便拿出麻某签写的虚假借款合同,伙同周某槿、周某等人,逼迫麻某支付根本不存在的所谓32000元本金及利息共计40000余元欠款。麻某见状欲逃离公司,被姜某、冯某等4人抓回,并控制人身自由。当日14时至20时许,冯某等4人采用扇耳光、击打头面部、电棒电击、冲洗凉水澡、下跪等方式逼迫麻某支付40000余元并重新签写借款合同,麻某始终不愿再写借条。姜某等人无计可施,要求麻某告知家人,双方约定在易俗河某茶楼包厢见面协商还钱一事后,冯某等人再将麻某带至该茶楼继续控制。

  当晚23时许,麻某家人报警求助,公安机关依法处警解救麻某,并将4名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宋凯欣

编辑:向宏鑫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08/19/82786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