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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送上一本《弟子规》 天元法院用传统文化感化教育被告人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程瑾 蒋筱萱 编辑:向宏鑫 2018-08-21 17: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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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8月21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程瑾 蒋筱萱)为帮助被告人更好地改过自新,让他们在等待庭审的过程中沉下心来好好审视自己的过错、思考今后的人生,在每次开庭之前,天元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都会为每一位刑事案件被告人送上一本《弟子规》,希望被告人在诵读、抄写《弟子规》的同时反思自己,从内心真诚悔过。

  日前,天元法院开庭审理了炎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万志雄等8人犯非法经营罪一案。庭审前,被告人万志雄在读过《弟子规》后,以“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心态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之路,从中悟出人生之道,并写下了题为《财物轻怨何生》的《弟子规》读后感。庭审中,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深忏悔,感触到“财物轻,怨何生”是处理家庭关系的一剂良药、是为人处世的试金石、是预防犯罪的思想防线、是感恩社会的精神动力。他同时表示,在今后回归社会后,将深刻汲取教训,以法律、道德规范约束自己,重新做人。

  这仅是天元法院用传统文化感化、教育被告人的一个例子。其实,接受刑事审判的被告人,可能需要的不仅仅是接受法律的判决与惩罚,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引导与救赎。天元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引导被告人学习《弟子规》,并把庭审当做生动的教育课堂。经常有被告人在接受法庭教育后痛哭流涕,决心痛改前非,参与旁听的家属也会泣不成声,这就是天元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初衷。

  炎陵县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万志雄(炎陵县人,中共党员),2017年6月12日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天元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天元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春节前后至2016年7月,万志雄在担任炎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期间,租用厂房非法生产烟丝销售,并利用其职务之便借用仓库存放原料烟梗及产品烟丝。2018年8月10日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天元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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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程瑾 蒋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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