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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出台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张威 编辑:陈纲 2018-08-24 0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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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8月24日讯(通讯员 张威)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部署要求,近日,湖南省醴陵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权责权限、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考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实施办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主持民主评议权,紧紧围绕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可通过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监督落实、通报反馈、交叉交流调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监督。

  《实施办法》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年年底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每年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认真履职或民主评议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按程序终止或免去其职务。

  《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备、运作流程规范、保障措施有力、作用充分发挥的村务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支撑,能有效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来源:红网

作者:张威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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