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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前后花费两万多 患者质疑长沙某医院“小病大治”

来源:红网 作者:向婉 易征洋 陈亚男 编辑:向宏鑫 2018-08-31 22:03:0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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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向婉 易征洋 实习生 陈亚男 长沙报道

先买口服药,再给打点滴,保持患者黏度,提高客单价格……乍听上去,以为是销售人员培训,细看之后,原来是长沙某医院医务工作者的“市场化”引导。近日,红网收到网友爆料,称该医院引进的KPI绩效考核涉嫌对病人进行“开发”,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医疗现象

患者在人流手术及后续治疗上“砸”两万多

治疗较为隐私的妇科问题本已身心俱疲,还要遭遇医院的“开发”,患者林女士表示很气愤。

8月29日,今年24岁,尚未婚育的林女士向红网记者投诉称,自己在长沙某医院做人流手术及后续盆腔积液治疗前后共花费两万多元,期间,被强制要求先买口服药后再打针;医生口述需服用一周药,实际开了两个月的量;注射三天点滴后,在没复诊的情况下被要求再注射两天点滴,种种行为让林女士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质疑,认为自己被过度消费。“事实上,我在注射三天点滴后已感觉好转,但医生从未主动回访我的病情,只是一味地开药单,我很生气。”

据院方医生开具的处方信息,包括口服药、注射药、盆腔微创介入治疗、中频脉冲治疗(PU康复保宫)、心电检测、波姆光、臭氧治疗、盆疗等在内,林女士的后续治疗多达15项,医药费合计超7500元,其中80丸规格的妇科再造丸有7(小盒/大盒)。

“医生说担心长期积液会引发炎症,要求我做穿刺(盆腔微创介入治疗),治病心切的我自然听了医生建议,当天下午就做了穿刺手术。”林女士质疑,盆腔积液是常见的妇科“小”问题,如此“大”治疗是否有必要。

此外,有患者在长沙某医院官网上咨询客服时了解到,网络提前预约可申请660、1280元的人流套餐,与林女士的高额花销相差甚远,不免让人怀疑林女士就是一个被“开发”的典型。

医院回应

沟通、药单确实存在“不当” 会严格处理“开发”行为

针对此事,长沙某医院医务科张主任回应,口服类药确实存在“过量”的问题,这与医生沟通不当、患者理解偏差有关,也存在未主动回访的现象,但治疗没有原则性错误,表示会针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调查,进行积极处理。

关于医院引进KPI考核培训,要求提升客单价的问题,张主任表示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关于经营问题并不清楚,但未收到相关培训通知,不敢保证个人行为,但医务科绝对不允许此类行为出现,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

关于收费问题,张主任介绍,医药收费标准均按照长沙市物价局要求进行公示,民营医院收费确实与公立医院收费有区别,但明码标价,不涉及强制消费,有异议可以拒绝。

律师看法

诱导消费小病大治 消费者可主张自己的权益

针对治疗收费不当问题,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康娟表示,该医院没有超过长沙市内消费标准,医疗标准有一个上下的幅度,如果没有超过额度是无法返还的,但如果存在诱导性消费,小病大治,建议患者做一些不需要做的治疗,消费者是可以去主张自己的权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7条和第61条,都有相关的规定,就是医疗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尽到当时医疗水平下相应的诊疗义务。如果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觉得存在诱导消费和过度消费情况,可以根据病历、资料去主张权益。

若医院确实存在下达“消费任务”,要求医护人员完成“创收指标”的现象,医护人员可以去劳动仲裁委要求进行仲裁,该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医生的职责是诊疗活动,并不履行销售的职能。当然,该行为也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现实却存在取证,举证,主张权益难的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向婉 易征洋 陈亚男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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