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周洋)近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绿心保护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绿心保护问题整改责任主体在绿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中出现未按照上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绿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形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办法》明确,对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或者未按照上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绿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目标任务的;对上级督办、交办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彻底、不到位的;在绿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或处置不当,引发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环境问题(事件)的;在绿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引发群众反复投诉、集体上访或者其他群体性事件等情形将被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周洋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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