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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文件:家有重病老人至少应有1名赡养人照料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编辑:李丽 实习编辑 廖浩宇 2018-09-19 10: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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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有重病老人至少应有1名赡养人照料

  湖南出台文件加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

  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记者昨日获悉,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通过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家庭主体责任。

  该意见指出,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扶养人要依法履行扶养义务。赡养义务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内部应确定至少1名赡养义务人在家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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