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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积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红网 作者:邓交红 编辑:陈纲 2018-09-20 16: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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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9月20日讯(通讯员 邓交红)“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9月19日,靖州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后,靖州县巡察办、巡察组及时组织正在巡察的各个小组,集中组织了学习,对照新旧条例进行逐字解读、分析,确保学深悟透,力求精准把握新《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同时,针对《条例》中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条款,认真解读,深刻领悟,做到活学活用。第一组组长邓集海学习完后,感叹道:“今后巡察整改工作有‘尚方宝剑’了,可以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分,这是巡视巡察工作最大的利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就好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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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交红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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