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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大学生:参加征文比赛 3000元奖金等你来拿

来源:红网 作者:熊敏 编辑:陈纲 2018-09-20 14: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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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水韵郴州美·最美母亲河”返乡大学生“河长制 河长治”见闻征稿大赛走进湘南学院。

  红网时刻郴州9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熊敏)9月18日,“水韵郴州美·最美母亲河”返乡大学生“河长制 河长治”见闻征稿大赛走进郴州高校,走进湘南学院,向郴籍在校大学生、郴州各大学在校学生和2018届毕业大学生广泛征稿,此次比赛奖金最高达3000元。

  2018年是全面推行和落实河长制的关键一年,为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打赢碧水保卫战,共同守护一江碧水,郴州市河长办、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特开展此次征文活动,通过返乡大学生所见所感讲好郴州河长制故事,反映郴州推行河长制取得的成效,身体力行地去宣传、监督、建设、促进河道治理。

  “水韵郴州美•最美母亲河” 返乡大学生“河长制 河长治”见闻征文大赛具体内容如下:

  征文主题:水韵郴州美·最美母亲河

  以郴州市11个县市区境内的河流、水库等水系为主要对象,以治水、护水、爱水等为内容,通过返乡大学生所思所想、所见所闻、所历所为,讲好郴州河长制故事,反映郴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的新成绩、新亮点,表达郴州人与母亲河的和谐相处、唇齿相依。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郴州市河长办 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郴州中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参赛对象

  郴籍在校大学生和2018届毕业大学生,郴州市各大学在校学生和2018届毕业生。

  征文体裁及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立意深远,情景交融,结构严谨,语言生动。

  2、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未参加其他市级以上比赛,在征文启动时间前未在媒体上公开发表。如发现有抄袭或已参加其他比赛或已在媒体公开发表等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体裁以新闻、通讯和散文为主,诗歌、言论均可(非论文),字数一般为20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百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作品中图表、照片等资料,请插入正文之中。

  4、作品内均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就读院校和专业,凡因提交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每名参赛者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5篇。

  6、主办方在相关活动中有权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不再支付稿酬。

  7、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8、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征文时间及投稿方式

  1、征文时间

  2018年7月20日—10月7日

  2、投稿方式

  此次活动只接收电子文档,参赛者需将参赛文档、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以“水韵郴州美·最美母亲河+学校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命名打包文档。

  参赛者可同时将作品向各级媒体投送,对自行推送并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发布的作品,将额外给予奖励。

  投稿邮箱:465724226@ qq.com

  联系电话:0735-8885315何倩、张国林

  奖项设置

  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组成评委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设置如下奖项。10月下旬,在郴州水利网(http://slj.czs.gov.cn/)和官方微信“郴州水利”公布评选结果,并在相关媒体上选登优秀获奖作品。

  1、作品

  特等奖1名:奖励3000元及证书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8名:各奖励600元及证书

  纪念奖15名:各奖励200元及证书

  2、媒体宣传

  对2018年7月20日—10月7日期间,在中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刊发的作品将额外给予奖励,对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刊发的,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1)一类作品: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发表的作品,予以每篇奖励2000元。

  (2)二类作品:在中国水利报、湖南日报、新华网首页、人民网首页发表的作品,予以每篇奖励1000元。

  (3)三类作品:在郴州日报、红网总频道、华声在线媒体发表的作品,予以每篇奖励400元。

  (4)四类作品:在郴州新闻网首页、郴州发布、广电郴州发表的作品,予以每篇奖励2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熊敏

编辑:陈纲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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