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通报4起“提篮子”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株洲市纪委监委 编辑:李丽 实习编辑 廖浩宇 2018-09-26 08:47:31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株洲市纪委对近年来查处的4起“提篮子”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株洲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常奇案。2014年以来,周常奇纵容亲属周某云以入“干股”形式与李某合伙承揽株洲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业务,并在承包和结算药款方面给予关照,周某云收受中药饮片业务量20%左右比例的分成63万元;周某云承揽株洲市人民医院装修、附属工程等业务收受他人财物20万余元。2011年至2017年,周常奇默许周某云在株洲市人民医院药品经营商处吃空饷拿工资,收受70个月的工资79万元;2012年至2016年,周常奇默许周某云与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合伙在株洲市人民医院做药品业务,周某云收受利润分成81万元。另外,周常奇还涉及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2017年8月,周常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株洲市城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正佳案。2008年至2013年,张正佳在担任株洲市城管局副局长、株洲市园林局局长期间,在株洲市河东风光带项目、神农公园大湖水生态处理项目、天鹅湖绿化项目、道路绿化提质改造等相关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收受或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108万元。另外,张正佳还涉及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2017年8月,张正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株洲市园林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岚案。2007年至2017年,彭岚在先后担任株洲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株洲市河东风光带建设、株洲市神农城项目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彭某东和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承揽工程,单独或伙同彭某东收受他人财物共81.3万元。另外,彭岚还涉及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2017年8月,彭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原部长王海明案。2009年至2015年,王海明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揽学校、幼儿园工程方面为他人打招呼、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25万元。另外,王海明还存在其他违纪及涉嫌违法问题。2017年12月,王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株洲市纪委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株洲市纪委监委

编辑:李丽 实习编辑 廖浩宇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