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8日讯(记者 卢欣 通讯员 包昌红)9月28日上午,为期3天的全省食盐安全监管师资培训班在长沙圆满落幕。记者从培训班获悉,湖南省食药监局积极承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严控食盐质量安全。目前,13个市州食药监局已基本承接食盐监管职能,12个市州局成立了内设职能科室。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盐改方案和5月22日省政府盐业监管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精神,6月29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承接食盐专营管理、食盐安全监管和盐政执法职能,标志着湖南盐业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2018年7月初,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系统首期食盐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自7月开始,省食药监局按照“全省一盘棋”扎实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3个阶段开展工作,覆盖食盐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与此配套,启动了2018年度食盐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已抽检36批次。共摸排发现涉食盐违法违规案件线索40余条,突出表现为跨省经营违法违规案件多发、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等。
7月中旬以来,省食药监局食盐监管处分组深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销售终端开展专题调研和现场监督检查。目前,已调研生产企业3家,食盐批发企业28家,商超等零售终端92家,下达现场整改意见书31份;督促企业封存不合格碘盐6吨,召回不合格碘盐5.8吨。
承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如何确保食盐生产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时,如何灵活运用《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期3天的培训,参训人员围绕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安全监管实务、食盐执法规范等展开讨论。
湖南省食药监局负责人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压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职能职责落实到位。督促辖区内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对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整改落实。在规范省内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省外企业跨区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督查,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同时,做好行刑衔接,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陈雪骅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