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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来源:红网 作者:柏贵新 编辑:何冰 2018-10-18 2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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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0月18日讯(通讯员 柏贵新)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近日,道县出台了《关于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意见》。

  《意见》明确道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在保证单位基本工资的正常发放、社会保障费足额缴纳和单位各项事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单位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且有结余的情况下,实行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发放过程中遵循坚持公平公正、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等分配原则,突出重点向一线岗位倾斜,向一线核心骨干倾斜。

  《意见》要求道县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科室和岗位,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要求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标准,从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否决性指标等方面细化量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广泛征求意见,方案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经县卫计委分管领导审核,再报县卫计委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意见》规定道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公平正确、合理合规使用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第四条“进一步完成编制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等精神,严格兑现。原则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60%;在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可提取不超过50%的收支结余作为单位当年的职工的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每月人平不超过850元;对其中效益好的单位,其绩效工资水平可以不高于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的3倍发放;院长绩效工资不能超过卫生院当月的第二名,对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和指标的医疗岗位应给予加分奖励,对贡献大、劳动强度大的最高可达单位人平绩效的3倍。

来源:红网

作者:柏贵新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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