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高芹 2018-10-20 12:40:4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0月20日讯(记者 郑涛)10月19日上午9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在湘江鹅羊山码头组织开展了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行动,共放流鳙、鲢鱼5400余尾,修复湘江渔业生态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现场连线指导。

  今年3月30日22时,被告人张某某携带打鱼机、照明头灯等工具在浏阳河禁渔河段用打鱼机电打鱼,当晚,民警将其查获并当场扣押捕鱼设备,经称量捕捞的水产品重1.95公斤。其他3名被告人及2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等均系在湘江禁渔期、禁渔区用电打鱼等法律禁止手段捕鱼。

  今年7月,开福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作出判决,张某某等四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一名被告人被判1万元罚金;并与另两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共同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修复责任,在电鱼水域投放鲢和鳙不少于5400尾,重量270kg以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10月29日,张某某等被执行人在开福区法院、检察院、渔政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将270余公斤、5400余尾鱼苗投放入湘江水域,修复生态。“当时觉得好玩在湘江流域电鱼,之后被判了缓刑,现在又投放了5400余尾鱼,这件事的教训太大了,我们以后一定提高法律和环保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张某某等人在多家省市媒体上公开道歉。

  杨万明在远程连线查看了执行现场并听取了执行干警的汇报后,发出开始执行行动的指令。执行行动完成后,杨万明充分肯定了开福法院本次执行行动,认为开福法院做到了依法执行、科技执行、规范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高芹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10/20/81382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