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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好人大监督权 长株潭娄4市有话说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曹利敏 编辑:向宏鑫 2018-11-08 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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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下午,湘中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株洲市召开。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曹利敏 株洲报道

  不久前,湖南一场特殊考试吸引社会高度关注。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监督职权,就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专题询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率17个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

  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有: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等法定形式。如何才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人民赋予的监督权力行使好,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11月7日,湘中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株洲召开,长沙、株洲、湘潭、娄底在人大监督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关注。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自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监督工作就始终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7年1月1日,监督法正式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迈入了新阶段,监督工作更加规范,监督程序更加严格。监督权行使一路走来,有许多成功经验,也存在监督工作服从服务大局还不够,有“粗、宽、松、软”现象,没有“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行使监督权等问题。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的监督权,本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职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表示,正确监督,是前提和保证,就是监督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讲政治明方向。有效监督,是目标和指向,就是人大监督工作要有序、有效,能够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创新人大监督的“长沙举措”

  近年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护航”全省经济活动最为活跃地区的发展,推出了很多守正创新的监督举措。

  在预算审查上,今年首次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制定评价实施办法,督促政府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在专题询问方式上,先后进行了两次创新,去年实现了“闭卷”询问,并做到“三个首次”:首次由分管副市长报告法律实施情况并回答询问,首次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应询,首次直播询问全过程。

  此外,长沙市还尝试开展代表约见活动进行监督。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制定修改了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并组织3名代表就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事项约见政府分管副市长以及住建委、规划局和质监局的主要负责人,约见程序规范到位,得到了政府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

  长沙市人大开展的重点监督工作、组织的重要监督活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创新,事先都向市委报告,经同意批准后再组织实施。在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财政预算监督、专题询问等方面的工作创新举措,都是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实现的。

  人大监督服务大局的“株洲力量”

  株洲连续三年跻身全国百强城市,成功入选“改革开放40年经济发展最成功的40个城市”,离不开该市服从服务大局,“加码”民生 监督,强化“法律巡视”的“人大力量”。

  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实施“民生100”工程,建设“法治株洲”,株洲市人大常委会首先在精选监督议题上下功夫,精准发力,实现了金融法治运行基本平稳,打赢了整体脱贫这场硬仗,推进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为了增强监督实效,株洲人大常委会把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通过持续推进株洲中国动力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执法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极大促进株洲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该市的专利申请总量、授权总量、综合科技实力等稳居全省第二。

  株洲市人大监督,在坚持程序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和方式创新,着力规范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和测评等关键环节,对常委会重点议题的审议意见实施办理三部曲:抓好“清单式”交办、“持续性”督办、“满意度”测评,跑好监督“接力赛”。

  代表积极参与人大监督的“湘潭模式”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覆盖了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是重要监督力量。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对有效发挥代表的行业特长,提升人大监督质量上颇有心得。

  在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中,湘潭市人大代表们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走访调研了新老城区大量的居民和中小学校等,为该市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多年来,湘潭市人大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视察等监督活动时,每次都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借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来自各行各业和就近监督的优势,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推动监督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此外,为了提高监督调研效果,该市人大常委会还善于借助“外脑”。除了执法检查、立法审议、立法调研都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代表全程参加外,还制定出台了常委会公民旁听办法,坚持公民旁听制度。

  要保证监督高质有效,离不开跟踪监督。通过连续跟踪监督,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定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在跨届连续监督之下,常委会连续5年将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在每年底开展集中视察,针对未能完成的工作目标,提出意见和建议,既促进了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又为代表审查政府工作报告打下了良好基础。

  人大监督主攻民生工作的“娄底成效”

  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从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着手,逐年加大民生工作监督力度,民生成为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方向,成效明显。

  为了化解城区大班额,2014年,作出《关于娄底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最大班额控制目标(2014-2016)的决议》,批准《娄底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12-2020)》,并先后4次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17年,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心城区27所学校1092个班逐个进行检查,作出《2017-2022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大班额控制目标的决议》。通过连续几年跟踪监督,娄底市新增学位6万余个,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平均班额由2011年的80多人降至60人以下。

  娄底市属于传统资源型工业城市,高危产业门类齐全,是全省安全隐患最为突出,安全监管任务最为繁重的地市之一。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推出娄底“安全生产保障行”专项活动,紧盯安全生产短板进行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安全隐患,有力促进了娄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是,要履行好监督职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不间断的持续监督打好“持久战”,调动基层代表积极性打好“代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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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公然 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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