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4日讯(通讯员 史明华 华向敏 蔡本杰)“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建议12条,采纳率达100%,实现逮捕执行人数10%以上,提前完成高检院5%比率要……”,11月13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办理羁押审查案件数据。
今年来,沅陵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采取与侦查监督部门实现逮捕人员信息共享的方式,掌握逮捕人员的基本信息,坚持对涉嫌轻微盗窃罪、寻衅滋事罪、交通肇事罪等轻刑案件进行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是否存在可变更措施的情形;通过每周的在押人员谈话制度,扩大审查范围,针对与轻微案件或偶发性案件、初犯案件等犯罪嫌疑人的谈话教育,了解思想动态与刑事和解的相关情况;适时加强与办案单位的联系沟通,掌握案件进展情况或是否可变更措施的案件信息,提前与办案单位达成共识,确保建议的采纳率;与看守所管教干警共同加强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宣传教育,通过对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宣传,扩展羁押必要性案件申请渠道,积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多举措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质量。
来源:红网
作者:史明华 华向敏 蔡本杰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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