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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看守所内突发重疾 芦淞检察院当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彭小利 编辑:刘威成 2018-11-15 2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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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彭小利)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向法院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谭某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当日即被法院采纳,改变了谭某的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了在押人员人权。

  株洲男子谭某今年19岁,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12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8年5月,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7月25日上午,羁押于株洲县看守所的谭某从80厘米高的监室床上跳下时摔到左脚,经株洲县第一医院检查诊断,谭某左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胫骨近端占位性病变性质不明,拟手术行骨折复位。

  株洲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获悉该情况后,于2018年7月27日将谭某突发严重疾病需要动手术和住院治疗的情况告知了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该院了解到谭某的情况后,通过审查株洲县看守所提供的谭某身体情况的有关材料,并对案件程序进行情况和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全面审查,证实谭某突发严重疾病需要动手术和住院治疗情况属实。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理认为,谭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多次贩卖,涉嫌贩卖毒品罪。但其突发疾病需要动手术并住院治疗,不符合羁押条件,遂向法院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法院采纳了建议,并于当日就对谭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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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彭小利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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