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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芦淞:创新举措全面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蔡卓敏 编辑:向宏鑫 2018-11-19 12: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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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9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蔡卓敏)为了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办案资源, 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落实司法责任制,2018年8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市“捕诉合一”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基层院,率先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试点运行,全力提升监督质量和办案效率。

  优化配置,打造专业化新机构

  结合高检院关于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模式的改革精神,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司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办案资源。撤销原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设立刑事检察一局、刑事检察二局,每局分别配备4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4名书记员。刑事检察一局主要负责办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领域案件;刑事检察二局主要负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与渎职侵权犯罪等领域案件。

  同时,各安排一名副局长负责本局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日常学习培训、文书校对、规范执法等综合性工作,形成“大助理管小助理”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司法辅助人员集中管理,强化业务能力培养。

  紧密配合,推出办案新模式

  搭建办案小组,实现“1+1>2”的办案效果。针对试行初期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检察官对彼此业务不熟悉的现状,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两个部门的人员实行交叉分组,即1名公诉检察官与1名侦监检察官(或助理),或者1名侦监检察官与1名公诉检察官(或助理)搭配建组的方式,互学互助,创新办案模式,提升案件质效。同时,结合该区某些类案多发的特点,该院逐步设立涉黑涉恶类、侵犯财产类、侵犯人身类、轻刑快办类、职务犯罪类等办案小组,明确主攻方向,突出专业化办案。

  充分发挥团队作用,推出检察官联席会议2.0版本。该院大胆探索,建立跨部门专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当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由承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在全院召集5名以上检察官召开会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专业指导作用。8月份以来,该院100%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承办人在充分听取联席会议意见的基础上,独立作出决定,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强化监督,彰显机制新成效

  强化法律监督,实行一件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介入侦查、审查逮捕、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职责的“一条龙”办案模式。

  试点以来,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间同上年同期的25天缩短至15天,审查逮捕平均办案时间6天,较上年同期缩短1天,退补案件6件,同比上半年退补率降低57%,案件审结率大幅度提高。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蔡卓敏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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