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讯 男子闯入私宅欲抢劫,不料屋内两女子玩起声东击西,最终演变成男子被群众合围制服。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男子何某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万元。
“我下班回家,正要打开房门时,一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拿着折叠刀指着我,说‘抢劫’,还要我拿出5000元来。”受害人汤女士说,今年6月18日晚上,她刚回到长沙市芙蓉区东方新城小区宿舍,就遭遇了抢劫。
当汤女士表示没钱后,男子要她打开房门。就在开门之际,她悄悄地拨通了男友周先生的电话。由于男子拿着刀继续要钱,汤女士的宿舍好友谢女士也被惊醒。就这样,两名女子同时遭受了男子的胁迫。
对于拿钱的事,双方纠缠了十几分钟。这其中,汤女士故意大声斥责男子入室抢劫的行为,在其电话那头,男友周先生全听了进去,急着往女友这边赶。最终,两女子决定各拿出2500元,并一同下楼去附近的银行。
随后,三人一同从房间出来,男子拿着刀抵在两女的边上。当三人行至一楼时,正遇上前来营救女友的周先生。汤女士见机大喊“抢劫”,而周先生则将准备好的拖把扫向了男子,周围的群众见状后,一拥而上,很快便将男子按倒在地,并拨打110报警。
9月25日,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男子何某提起了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此,法院作出了上述的一审宣判。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钟建林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