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1日讯(记者 陈彦兵 通讯员 林俊)今日,记者从长沙海关获悉,近日,长沙海关驻黄花机场办事处从美国入境航班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查获禁止入境液态奶82公斤。该批液态奶均为婴儿液体奶,系一中国籍旅客携带入境,其经旅检无申报通道入境时被海关工作人员截获。长沙海关依法对该批截获物品做截留销毁处理。
今年以来,长沙海关在长沙机场口岸旅检现场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截获数量大幅增长。截至11月20日,共截获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186批、1043.23公斤,重量为2017年全年的1.5倍;其中婴儿液体牛奶36批、860.95公斤,重量为2017年全年的2.5倍,婴儿液体牛奶绝大部分来自美国入境航班旅客携带物。海关人员发现,不少旅客对于我国的奶制品入境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清楚,导致违法携带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入境被海关截获,10月以来就先后有两名旅客均携带超过80公斤婴儿液体奶入境被截。
长沙海关介绍,由于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奶及奶制品可能成为口蹄疫传播途径,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除奶粉以外的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以及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而且,未经检疫的奶制品来源不清、工艺不明,有极大卫生和安全隐患,如果来自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很可能存在携带细菌、口蹄疫病毒等动物疫病病原体及其他疫病疫情风险。
除了长沙机场口岸旅检现场,今年以来长沙海关还分别在长沙机场口岸快件现场查获婴儿液体奶470瓶、103.38公斤;在长沙国际快件邮件监管中心从进境邮件中截获鲜奶、酸奶和奶酪等14批、136公斤。
长沙海关同时提醒,我国虽然允许个人携带或邮寄奶粉入境,但需注意的是海关总署发布禁止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如针对日本福岛核泄露事件发布的公告中所禁止地区(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的奶粉产品,就禁止携带、邮寄入境。消费者在境外购买奶粉或奶制品特别是为婴幼儿购买相关食品时,应注意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林俊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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