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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离婚次日 妹妹与姐夫“闪婚”?真相来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高芹 2018-11-22 0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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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一桩涉及拆迁利益的假离婚案

  本报11月21日讯 长沙一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第二天,男方就和小姨子完成闪婚。直到男方被前妻告上法院,诉求其支付离婚后约定的8万元离婚补偿款,这桩涉及拆迁利益的假离婚案才浮出水面。今天,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该起案例。

  2012年11月26日,家住长沙市暮云镇的彭女士和丈夫易先生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现住房屋中的两间房归女方所有。可离婚才过一天,易先生竟与小姨子来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

  看到胞妹与前夫结婚,彭女士又与易先生签了新的协议,要求易先生支付给她8万元离婚补偿款,可待房屋征收后支付。后因8万元款项没兑现,彭女士把易先生告上了法院。

  “我们离婚并非真实意思,我妹妹与他也没有婚姻之实,这为的是争取到更多的拆迁利益。”在庭上,彭女士道出了离婚的真实原因。原来,她和丈夫离婚后,自己就可以分户并获得拆迁补偿。此时,丈夫若与妹妹结婚,又可以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这些补偿能帮到妹妹。 易先生在庭审时陈述:“至于那张8万元的欠条,是彭家人胁迫作出的,由于各种原因,就没去报案或是向社区反映情况。”

  “这张欠条不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与补偿约定,而是建立在双方串通获取更多拆迁利益的‘虚假’离婚之上的,没有合法依据,不受法院支持。”该案承办法官匡迪琪说,彭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彭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企图以“虚假”婚姻关系来获取不当利益时,很有可能面临着假戏成真、人财两空的窘境。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文天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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