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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新建商务楼宇最高可奖500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婧 编辑:于佳丽 2018-12-03 17: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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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杨赛军

  红网时刻12月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李文婧)楼宇经济被誉为“立起来的开发区”,是现代服务业集聚的重要抓手。近日,长沙县公布实施《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从楼宇平台、入驻楼宇企业、楼宇服务方等三方面明确相关扶持措施,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该《政策》的适用范围涵盖商务楼宇、企业及相关单位。其中商务楼宇包括: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单栋楼宇,用于商业经营和商务办公的写字楼(不含公寓);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科研楼宇、专业市场或园区配套的商务楼宇(不含公寓);具有成熟的物业及设施配套,由楼宇运营管理公司或物业公司统一负责招商、运营、统计等管理工作。企业及相关单位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和实际经营地均在长沙县的入驻楼宇内的服务业企业、楼宇业主、楼宇运营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发展楼宇经济各主体。

  《政策》明确,为推进平台运营和项目建设,针对楼宇平台的财政扶持奖励,从“新建商务楼宇”“楼宇自持产权”“楼宇升级改造”“整体运营管理”“打造专业特色楼宇”“地方经济贡献”“楼宇招大引强”7个方面予以鼓励支持,符合要求的,给予2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奖励。

  除了平台方面的奖励,对于商务楼宇内企业的扶持,该《政策》也给予了明确。新入驻商务楼宇且工商、税务关系在长沙县的服务业企业,《政策》明确将给予购置和租用办公用房补助。其中,购置500平方米(含)以上(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办公用房,按自用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购房补助;租赁500平方米(含)以上办公用房,政策有效期内给予每年100元每平方米的租赁补助。扶持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5000平方米。

  对于入驻商务楼宇内的服务业企业,年度县级经济贡献达5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地方经济贡献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度县级经济贡献500万元(含)以上,按“一事一议”政策给予奖励。

  同时,《政策》也特别重视品牌企业的入驻。对新入驻的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独角兽”和“隐形冠军”,经事先备案,可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加强楼宇管理服务和要素支撑,《政策》明确,将对经认定后的楼宇管理服务企业,以及在推进楼宇经济发展中,楼宇税收贡献突出、楼宇管理服务优秀的街道(镇)进行奖励和表彰。

  “目前长沙县楼宇经济正处于起步阶段,制定楼宇专项政策,就是要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加快推进商务楼宇'腾笼换鸟'和产业集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长沙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相比其他地区,本次出台实施的《政策》主要有门槛低、范围广、针对性强三大特点,意在提高楼宇入驻企业的“三率”(入驻率、注册率、纳税率)和楼宇产业集聚,对具有一定体量规模、专业品牌特色和经济贡献度的商务楼宇给予政策倾斜。

  目前,该《政策》已经开始实施,若有疑问,可登录长沙县政府网站或拨打长沙县商务局电话0731-84035058了解详情。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婧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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