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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县检察院紧抓三项工作 着力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谢林虹 刘思思 编辑:陈雪骅 2018-12-06 2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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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谢林虹 刘思思)今年以来,攸县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围绕办案过程监管、案卷质量评查、案件跟踪问效,紧抓案件质量、监督、问效三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抓质量,对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管。该院根据案件受理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力求在“第一道工序”“第一时间”做好案件的“守门员”,把牢案件“入口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流程、涉案财物管理、诉讼权利保障、办理期限、案卡填录、退回侦查机关等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流程监控。

  抓监督,对案卷开展“全方位”评查。该院坚持线下评查与线上评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评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评查模式,积极延伸监督触角,把审查纸质卷宗拓展为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相结合进行全面评查。同时,坚持“每案必评”,采取定期评查为主,重点评查和临时评查为辅的三位一体的评查方式,确保案件质量。

  抓问效,对结果实现“全覆盖”应用。该院出台了《攸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由案管部门按月将案件评查表和有关评查报告及时通报检委会委员、办案单位,并在检察内网上公示。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建立案件评查台账,对案件二次评查后不及格的承办员额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和书记员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同时,推动案件质量结果与纪检监察衔接,紧抓办案责任,根据《攸县人民检察院各科室内部协作工作办法》,建立案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衔接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与员额检察官签订案件质量责任状,完善责任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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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谢林虹 刘思思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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