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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年起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义正 李玺 徐立 编辑:向宏鑫 2018-12-07 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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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上午,长沙市消防支队联合长沙市法制办、市住建委召开《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动员暨社区物业专干培训会。

  红网时刻12月7日讯(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李玺 徐立)12月7日上午,长沙市消防支队联合长沙市法制办、市住建委召开《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动员暨社区物业专干培训会。来自各区县园区消防大队和住建部门负责人、街道社区分管物业企业的物业专干共300余人参加培训会。

  红网时刻记者了解到,《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8年10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令第173号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长沙市消防工作地方性立法具有划时代意义。

  长沙是常住人口超过800万的大型城市,建筑密度大、火灾隐患多,其中住宅物业火灾事故发生频率相对较高。《办法》的出台是在总结以往有效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吸取了国内外住宅建筑火灾教训,补齐城市管理的短板,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为规范住宅物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法制保障。

  《办法》共30条,包括禁止行为、消防设施配置、共用消防设施维护费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适用范围、住宅物业有关各方的责任、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电动车(不含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住宅物业区域的执法协作、住宅物业限制登记等重点问题作了规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办法》依据《消防法》首次出台了处罚措施的具体规定。《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保持住宅物业的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通信企业在住宅物业的管道井等区域内进行线路敷设的、设备安装和维修时未规范施工,构成火灾隐患的,《办法》规定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电动车违规停放,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办法》明年正式实施后,市消防支队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联合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展开执法行动,对于物业服务企业首次违法并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的,可以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联系主流媒体曝光。

  会上,长沙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文才对参会的300余名社区物业消防专干进行了《办法》的普法培训。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义正 李玺 徐立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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