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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43万 长沙一小区车位价堪比豪车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兰叶青 编辑:向宏鑫 2018-12-08 09: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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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43万,小区车位价堪比豪车

  停车费也是周边小区两倍;多次协调后开发商称会调整方案

  近年来,不时有小区爆出价格高昂的车位售价、停车管理费,不过,长沙这个小区的价格你可能想不到:最低售价26万,最高售价43万,一下子“刷新”了不少长沙人对车位价格的认知。

  这样的价格堪比一辆中高档汽车了。一个车位如何能卖这么贵呢?到底是不是真的?

  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 兰叶青 长沙报道

  车位售价最高达到43万,停车费定价是周边小区两倍……长沙市岳麓区达美溪湖湾小区的业主发现,他们小区的停车收费已然达到“贵族标准”,“真是买得起车,不一定买得起车位啊!”

  这个价格到底是怎么确定的,面对业主们的集体意见,开发商又如何回应?潇湘晨报记者来到位于梅溪湖环湖路的该小区进行调查采访。

  小区车位最便宜26万,最贵43万

  12月5日上午,记者在达美溪湖湾小区停车场见到了业主代表王先生。他介绍,小区是2016年交付使用的,开发商是湖南新达美梅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为长沙市至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小区一共有三栋住宅、一栋公寓,十几套别墅。业主装修入住率约为20%,尚未成立业委会。

  王先生介绍,今年7月,小区负一楼的车位开始出售。王先生提供的一份价目表显示,小区地下车库最便宜的车位是26万元,最贵的车位靠近电梯口,标价43万元。其他业主反映,后来部分车位还提了一次价,涨幅三到四万元。

  “我们大部分业主的车子,价位可能都在40万元以下,而一个车位的价格都超过车子本身了,这不是本末倒置吗?”王先生说。

  这样的车位价格,让很多业主望而却步。今年10月中旬,物业开始在小区张贴公告,通知将启动收取停车费。在车库入口的收费牌上,记者见到价格明细: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费为600元/月(其中管理费120元,租金480元);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停车管理费为120元/月。

  “600元每月的停车费,是周边小区平均价格的两倍。而且就算是已经购买了车位的业主,也要交120元一个月的清洁和照明费。”这让许多业主不解。

  记者走访周边楼盘发现,金茂府、中建梅溪湖的地下车库停车费(含管理费)均为300元每月。

  “物业称,停车服务收费高的原因,是因为车库地面使用的材料地坪漆怕沾水、容易起泡,所以后期维护费用较高,要除湿、打扫。但因为这个材料而造成的维护成本,不应该由我们业主来承担。”王先生给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里的车位装饰装修标准显示,地库车位使用的材料为环氧树脂地坪漆。但有业主发现,地下车库部分地面已经出现了一些磨损、漆面脱落的现象。

  多次协调,开发商称会拿出调整方案

  达美溪湖湾的车位和停车收费价格到底是怎么确定的?12月4日上午,开发商负责人胡女士对业主们表示:小区地下车位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的,也与车库配套设施、损坏维修、物业员工费用等指标相符。“车位的价格是与我们房子的品质相匹配的。”胡女士一直强调。

  就高价车位和停车费的问题,业主代表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沟通无果后,在天顶街道司法所、星湖社区等的协调下,双方又举行了四次协调会。业主代表们希望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和周边价格重新制定停车费价格。天顶街道司法所提出要求,“业主需要合法、理性维权,开发商在协调出结果前不贸然收费”,双方均表示同意。

  12月3日,停车场的出入口开始启用停车杆,不交费就不予放行。“不是说好协调出结果前不收费的吗?”业主们纷纷对此举表示忿然,拒绝缴费。车辆无法进出,只能停放在小区外面,导致梅溪湖路和环湖路部分路段发生一定拥堵。3日下午,辖区派出所民警出面维持秩序,要求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与业主进行协商,而开发商方面始终无人露面。

  12月5日下午,在星湖社区会议中心举行的新一轮协调会上,岳麓区发改局、住建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明确表示达美溪湖湾小区的停车收费过高,要求开发商“不可牟取暴利,进行整改”。开发商代表陈先生表示,他们将综合业主意见,在10天之内拿出停车位收费价格调改的合理方案。

  声音 价格市场调节不等于随意定价

  业主曾先生说,达美溪湖湾项目车位约有一千个,数量是相对宽裕的。虽然物价部门已经放开住宅小区停车费政府定价,开发商可以遵照市场规律调节,但明显达美溪湖湾的收费是高于周边市场的。“小区停车场具有专用属性,功能应是服务本小区的业主,我们也不可能选择把车停在其他小区。价格市场调节,不等于开发商和物业可以肆意妄为,随意定价。”

  记者查阅了一些相关条规。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达美溪湖湾小区的业主们表示,小区停车收费定价的事项,在公告收费前,开发商从未与业主协商,也没有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曾先生等业主代表认为,停车位收费过高已经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困扰。他们希望,达美溪湖湾的开发商和物业能够遵守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拿出收费事项调整的合理方案。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兰叶青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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