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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检察长出庭公诉该县扫黑除恶第一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谭镇涛 雷桂卉 编辑:陈雪骅 2018-12-08 2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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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茶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邓某、罗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波(右一)作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红网时刻12月8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谭镇涛 雷桂卉)12月6日,茶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某、罗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是茶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波作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职责。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纠集、指使多人在炎陵县采取滋扰、纠缠、恐吓,强拿硬要等软暴力或暴力手段替人非法讨债,且在茶陵县公共场所持械随意砍打他人、任意损毁公共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检察长王亚波作为公诉人当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情节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向法庭出示、宣读了有关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和论述。在辩论阶段,王亚波与辩护人就起诉罪名是否成立、各被告人地位和作用如何认定等方面展开了唇枪舌剑的辩论,展现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展示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核心问题就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认检察官的责任,完善司法权的运行机制。检察长主动出庭公诉,成为看得见的司法实践,为其他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行职责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对落实司法责任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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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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