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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正青春”系列发布会】衡阳市环境保护发展成就专场答记者问

来源:红网 作者:石珊 陆璐 陈瀚 编辑:陈纲 2018-12-10 16: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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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衡阳正青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衡阳市环境保护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召开。

  红网时刻衡阳12月10日讯(记者 石珊 通讯员 陆璐 陈瀚)12月10日,“衡阳正青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衡阳市环境保护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召开,衡阳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利,衡阳市环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宏伟,衡阳市环保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鲁骥,衡阳市环保局副局长唐小平分别围绕改革开放40年来衡阳市环境保护发展成就专场答记者问。

  记者:为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衡阳市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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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城处处绿意盎然。

  衡阳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利:为构建全市齐抓共管大环保工作格局,衡阳市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构建协调议事机制。市本级和县市区均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全市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工作小组、“一号重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全面加强了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是建立环保责任体系。出台了《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衡阳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制订了《衡阳市污染防治坚战暨环境保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了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执法体制。市人大每年组织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听取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环保地方立法;市政协积极开展环保专题调研和民主评议。审判机关成立专门的资源环境审判机构;检察机关成立公益诉讼处、驻环保部门检察室;公安机关成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驻环保部门联络室;各乡镇均设立环保机构,行政村设立了环保信息员。

  四是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组织开展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成立“绿色卫士”等环保志愿者组织,开展“湘江守望者”“环境记录者”“绿色传播者”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企业守法意识、主体责任逐步增强,群众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媒体宣传环保热情空前高涨,全社会守护绿水青山的良好氛围有效形成。

  记者:衡阳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如何?政府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来保障老百姓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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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红旗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水口。

  衡阳市环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宏伟:从2012年至今,衡阳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近几年来,衡阳市持续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以消除污染饮用水源的环境隐患,主要采取的措施可以简要归纳为“划、立、治”。

  所谓“划”,就是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目前,衡阳市城区和所有县城都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总共15个,包括2个备用水源,此外,我们还划定了26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所谓“立”,就是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目前衡阳市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设立保护区界碑界牌、宣传牌、交通警示标志,一级保护区设置了隔离防护设施,取水口设置了监控摄像头。所谓“治”,就是对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一些环境隐患开展整治,我们主要是开展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截污、垃圾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养殖和农业种植行为取缔和整治、人类活动风险防控、交通运输风险防控等。目前,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从明年开始,我们还将组织对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整治。

  记者:请问衡阳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下步打算?

  衡阳市环保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鲁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从2017年4月24日起在湖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向湖南省反馈问题76件,其中,涉及衡阳市的环境问题12件;向衡阳市交办群众信访问题512.5件。到今年9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衡问题12件中,11件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还有1件,即水口山有色集团公司第六厂铍渣超期贮存问题按序时完成规范暂存整改任务,到2022年底完成安全处置整改目标;512.5件群众信访问题在2017年底全部办结。

  湖南省第一环保督察组从2018年6月21日起的在衡阳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保督察,共向衡阳市专项督办、交办问题67件,交办群众信访件530件。其中,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重复信访问题45件。至2018年11月30日止,已完成61件省环保督察组向衡阳市专项督办、交办问题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91.04%;530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522件,办结率98.49%。

  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从10月30日起在湖南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向衡阳市交办群众信访件431件,其中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重复信访件38件。截至12月8日,群众信访件办结166件,办结率38.5%。

  衡阳市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了不少成效。

  第一,提升了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环保责任。通过督察,强化了“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并在中央督察效应带动下,衡阳市出台并修订了有关环境保护责任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文件。在督察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与严肃执纪问责并重,全市因环保问题约谈和问责434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问责356人、省环保督察问责67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责1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通过这些措施,压实了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保责任,促进了“大环保”格局形成。

  第二,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全年立365件,其中,查封扣押17件,停产限产6件,行政拘留36件,移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8起,处罚金额1073万元,立案数和处罚金额分别是2016年的4.4倍和3.3倍。2018年1至11月共立案289件,处罚金额1279.87万元,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第三,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两年时间,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对衡阳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覆盖式的督察,既解决了象水口山地区含重金属渗滤水污染等一批历史遗留环境难题和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矿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也解决了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畜禽养殖污染等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效化解了环境风险,改善了环境质量。

  下阶段,衡阳市环保局将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梳理、立行立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市环境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以严标准、高质量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和巩固环保督察工作成果。

  记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哪些区域?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如何?

  衡阳市环保局副局长唐小平: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水土保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生态敏感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一级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其他各类保护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这些范围都是国家要求应划尽划范围。

  按照全省红线划定工作安排,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意见,经过多次的修改论证,形成《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于2017年12月5日,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7月25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856.3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2.12%。

  下一步我们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题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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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珊 陆璐 陈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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