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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奇葩”小偷:盗窃财物还做账 一个“偷”字暴露了

来源:红网 作者:阎俊 王学文 龙琦 编辑:汤思柔 2018-12-12 14: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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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自己做账用了个“偷”字。

  红网时刻株洲12月12日讯(通讯员 阎俊 王学文 记者 龙琦)12月12日,记者从株洲市公安部门获悉,攸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破案过程较为轻松,只因犯罪嫌疑人在记录财物时很准确地运用了一个“偷”字。

  今年11月底,攸县新市镇株洲众森生态园的工作人员左女士前往新市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公司内两次被盗现金上万余元。接警后,民警到现场调查,排除了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挽回财产损失,办案民警多次召开研判会,在辖区内走访调查、蹲点巡逻,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近日,在“百日会战”大管控工作中,新市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内易某芳家中突然多了一台崭新的摩托车,易某芳曾因盗窃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满释放后,易某芳长期在家中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无经济来源,没有购买摩托车的能力。民警遂询问易某芳新摩托车的来源,易某芳神情慌张,答非所问。其后,民警对易某芳家中进行搜查,发现上万元现金和两辆摩托车。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察搜出一张白纸,纸上清清楚楚记录了其具体作案时间和具体所得,而易某芳在记录时,很恰当准确地用了“偷”这个字。

  原本拒绝回答的易某芳面对自己“制作”的证据,只好承认罪行,如实交代。经查,10月份至11月份,犯罪嫌疑人易某芳多次通过翻墙进入株洲众森生态园内,盗窃上万元现金和一辆摩托车,对于犯罪事实,易某芳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芳己被攸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阎俊 王学文 龙琦

编辑:汤思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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