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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只售不租 业主无奈车停路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李丽 2018-12-13 09: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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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天际小区外面停满了小车。业主们反映,他们无法正常租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 长沙晚报记者 谢春年 摄

  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谢春年

  雨花区华银天际小区的几名业主日前向长沙晚报热线96333反映,小区地下车库“只售不租”,即使要租也是三年起租,且平均月租费近500元,高于周边楼盘收费标准。业主难租车位,而开发商却将大量的车位租给4S店停新车,让小区业主的车被迫违规停在道路两侧。业主们希望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进行调查。

  业主反映 车位只售不租,要租也是三年起租

  记者前日下午来到位于万家丽路天际岭附近的华银天际小区,只见小区前的人行道上停满了车。业主告诉记者,这还不算什么,到了晚上下班时间,小区前面靠边的车道上也会停满小车。

  随后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地下停车场,只见里面比较空,但地下停车场多个地方却停了不少未上牌的新车,粗略估算,这些新车数量在百台以上,很多车辆的车盖上覆盖了一层灰尘。业主告诉记者,这是小区周边4S店停放在这里的新车,停放估计有一年时间了。

  “开发商不租给业主,却愿意租给外面的人,就是想逼迫我们买车位。”业主张先生说,开发商跟业主讲,车位只卖不租,如果要租的话,一次至少要租3年。

  记者看到,在小车地下停车场门口有临时停车价格:超过8个小时,20元;超过4个小时,10元。以这个价格在地下停车场停车,业主们感觉更不划算。“开发商为什么不能月租?我们多次找开发商,但是开发商根本没有意愿与我们协商。”业主孙先生说。

  开发商回复 确实只售不租,但并不违法

  据了解,华银天际小区设计规划为1500户,包含人防工程在内的地下停车位将近1000个。对于业主的投诉,开发商湖南大唐华银地产公司承认“只售不租” ,而业主所称的“三年起租”的租赁模式,也只是他们推出的“以租代售”优惠活动。三年到期后,如果不补缴尾款,15000元相当于是三年的租金,折合下来,地下车位每月租金为416元。如果补齐尾款,则相当于9万元购买车位。

  开发商表示,销售车位优先业主,而租给4S店只是临时的租赁行为。如果业主要租车位,只能以租代售。

  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言女士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地下人防工程谁投资开发谁受益,开发方有权对此决定是租是售,而且相关的价格是经过成本核算后确定的。只售不租也符合国家规定,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并没有说这种做法违法。

  针对业主质疑地下停车场月租过高,租金制定标准也并不明晰的问题,言女士表示,公司在核实成本后确定价位,这个价位不存在与业主协商的问题。“我们是国企,价格过低,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019年1月即将实施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不得强制销售。对此,言女士说,他们公司始终将遵守国家法律摆在第一位,到时会推出多种方式满足大多数业主的需要。

  律师观点 停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停车需要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法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李健律师进一步指出,明年元旦即将生效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立法宗旨和导向,开发商如果对车位只卖不租,或是大量向非业主进行出租,则涉嫌侵犯广大业主的停车权益,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针对华银天际小区停车的问题,目前小区所属的天际岭社区已在协调,另据了解,建设部门也将介入调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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