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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检察院获评“湖南省园林式单位”称号

来源:红网 作者:彭凤 杨婷 编辑:汤思柔 2018-12-18 1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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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18日讯(宁乡分站记者 彭凤 通讯员 杨婷)记者12月17日采访获悉,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来好消息,2018年度“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小区)”名单出炉。此次共有128个单位(小区)获评,其中“湖南省园林式单位”98个,长沙市有21家单位获评,宁乡市检察院位居其中。

  近年来,宁乡市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作为检察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从“净化、绿化、美化”入手,着力打造具有检察元素的优美自然环境和和谐人文环境,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省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绿化建设中坚持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等措施,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布局,以绿色环保、休闲观赏为主题,采取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园林式机关。

  如今,宁乡市检察院内绿地率达到46%,绿化覆盖率达到55%,园林绿化植物品种丰富,50余种乔、灌、草和水生植物科学搭配,实现了四季常绿、四时有花。该院还将园林绿化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定了《院落绿化管理办法》《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整个院落绿草如毯、绿树成荫、鸟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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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凤 杨婷

编辑:汤思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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