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通讯员 杨哲)《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12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交警获悉,据统计,截止到11月底,长沙共有7542名驾驶人逾期未审验,其中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5177人,其他违法未处理、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等状态驾驶人2365人。
据车管所调查发现,驾驶证出现逾期未审验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一是部分驾驶人不清楚自己的驾驶证什么情况下要审验,二是少数驾驶人粗心大意,没有留意自己驾驶证记分周期截止日期,未在规定时间接受审验;三是有的驾驶人对按期参加审验不重视,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由拖着不办,认为迟一点办理也没关系;四是因为驾驶证处于超分、扣留、违法未处理状态,不能及时办理审验。
交警介绍,办理驾驶证审验的流程为: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处理完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后,持身份证到长沙交警各车管分所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目前,长沙交警在城区和四区(县、市)12个车管分所都可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业务。驾驶人也可通过注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hn.122.gov.cn/)足不出户自助办理审验学习。
来源:红网
作者:骆一歌 杨哲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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