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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贷款还帮还款?芙蓉区检察院办理一起网贷诈骗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吕玲雁 郭沫杉 编辑:廖浩宇 2018-12-29 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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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吕玲雁 郭沫杉 报道

  帮忙他人办贷款,贷款到账后再帮其还款以进行诈骗。2018年12月21日,由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某某诈骗案,法院判决陆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熟人再联络,“好事”来敲门?

  陆某某无固定职业,此前与被害人小红(系化名)系同事关系。2017年9月左右,陆某某急于归还拖欠的高利贷,经济状况不佳,遂萌生了骗取他人财物的犯意。

  9月底左右,陆某某找到小红,自称是贷款中介人员,最近需要冲业绩,可以为小红办理低利率、无手续费的贷款,请小红做个人情,小红信以为真,同意让陆某某为自己贷款2至3万元。由此,陆某某的诈骗计划开始逐步实施。

  办理多笔贷款,为非法获利加码

  得到小红的信任后,陆某某联系了其朋友王某某,让其帮自己操作手机贷款。2017年10月7日、10月8日两天,陆某某带小红与王某某在长沙市芙蓉区某茶楼见面。在嘱咐小红要少说话、少提问之后,陆某某与王某某拿着小红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开始在小红的手机上下载app、申请贷款。

  尽管小红此前表示只想贷2至3万元,但陆某某为骗取更多财物,与王某某以小红的名义从招联金融、闪银等10余家贷款平台申请了多笔贷款,金额共计83000余元。

  寻借口骗钱,得手后拒绝还款

  2017年10月7日至10月16日间,在得知相关贷款相继到账后,陆某某多次向小红谎称,到账的该笔贷款并非其此前准备为其申请的那笔贷款,该笔贷款利率较高、不划算,小红可以将该笔贷款先转给自己、自己代其还款。小红均对陆某某的“好意”深信不疑,多次以支付宝、微信转账或者付现的方式将到账的贷款付给陆某某,金额共计81300元。陆某某收款后将其中的1万多元付给王某某,剩余款项被其用于归还高利贷、投资等各种用途。

  10月22日左右,小红收到部分贷款平台的催收短信,得知自己的贷款并未偿还,遂联系陆某某,陆某某谎称其钱已转给自己的“老板”,之后会帮小红归还贷款。然而,至12月22日,小红申请的多笔贷款早已逾期,陆某某也一直拒绝与小红见面、逃避还款。在与陆某某沟通无果后,小红遂报案至公安机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检察官提示,目前涌现了大量网贷平台,在依法设立的网贷平台上申请贷款时,贷款平台上均明确提示了贷款利息、还款方式、逾期后果等权利义务条款,贷款人切记要认真阅读相关条款,即使让他人代为操作,也需“心里有杆秤”,万不可轻信他人作出的各种承诺。若出现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况,请及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及时止损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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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吕玲雁 郭沫杉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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