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全省法院司改释放巨大“红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欧嘉剑 编辑:李丽 2019-01-05 09:30:34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日报1月4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欧嘉剑)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晒出全省法院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性改革的成绩单。

  2018年,湖南法院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4项基础性改革,探索综合配套性改革,以改革推动了司法质效提升,全省法院司改释放出巨大“红利”。

  落实员额制改革。坚持按照以案定额、省级统筹原则分配员额数量,确保员额分配向基层和案多人少地区倾斜。2018年完成了第二次员额法官遴选,遴选法官426名。目前,全省共有员额法官5667名。此举进一步激发了法官办案积极性。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79.22万件,结案88.74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68%、23.83%,结案率达92.1%,在全国结案数80万件以上的省份中排名第二,审判质效呈现良好态势。

  推动审判权运行去行政化。制定《湖南省法院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明确各类司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改革裁判文书签署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文书。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倒逼合议庭依法独立履职。2018年,省高院院领导主审案件280件,全省各级法院入额院领导承办案件7.14万件,办案数量同比增加1.3倍。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省高院指导长沙两级法院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自2017年1月以来,适用该程序审结案件6454件8576人,当庭宣判率100%。构建刑事案件分流机制,出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办法》,提升刑事司法整体效能。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覆盖范围推进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防范冤假错案。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省高院成立了由田立文院长任组长的全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基层法院改革方案模板,改革后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总数精简近50%,预计2019年3月底前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将基本完成。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欧嘉剑

编辑:李丽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