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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公安摧毁“地下处警队”恶势力犯罪团伙

来源:红网 作者:宋凯欣 编辑:向宏鑫 2019-01-05 0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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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处警队”被常德公安一锅端

  红网时刻1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 通讯员 张瑞 余文洁)一起50余人的聚众斗殴涉恶事件,令一个长期盘踞在常德汉寿县、临澧县、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德山经开区的涉恶犯罪集团进入警方视线。近期,汉寿警方一举摧毁了一个号称“地下处警队”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仿制猎枪、仿六四手枪各一支等。

  2017年11月1日,蔺某与熊某兵言语冲突,蔺某怀恨在心,便邀集以李某强、谢某为首的20余名闲散人员为其“摆场子”,双方于当日晚10时许,在汉寿县辰阳街道太阳堤上持械斗殴。斗殴中多人受伤,熊某兵被汽车碾压至重伤二级。

  汉寿县公安局辰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此时伤者已送往医院,犯罪嫌疑人均已逃窜。民警一边派警力赶往医院寻找受害人,另一方面迅速立案并上报县局扫黑办,扫黑办在掌握相关情况后,将此案列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

  经查证,以李某强、谢某为首要分子,谢某乐、魏某波、雷某波、成某等为骨干,笼络社会闲散人员黄某钦、李某、谈某迁、何某、万某伟等18人为主要成员而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封为“希豪集团军”,以常德市武陵区某小区周边为活动中心,以帮人看场子、收账等获得报酬为经济来源,多次在汉寿县、临澧县、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德山经开区等地充当“地下处警队”,多次实施犯罪活动。

  2018年12月20日,汉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参与该涉恶案件的15人进行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宋凯欣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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