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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涟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廖浩宇 2019-01-08 1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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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涟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斗笠山镇原高塔村党支部书记肖样贤、村秘书肖如意违规开支、职务侵占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原高塔村未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报账程序,由肖样贤一人经手、审批签字,并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违规以收款收据、手制白条入账报销招待等开支共计142648.75元;2015年,肖样贤以村民曾某某的名义伪造虚假工程款领据,违规报销购买牛肉的送礼开支12028元;2009年至2010年,原高塔村进行通组公路硬化时,肖样贤、肖如意各收取村民私人坪硬化款2000元并据为己有。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肖样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肖如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2.三甲乡原落马江村党支部书记肖运清、村主任兼村秘书肖利清乱收费问题。2008年至2016年,肖运清在为村民代办建房审批手续的过程中,向7户村民共计收取5200元费用,用于请客吃饭等开支,其中十八大之后收取2400元。2013年至2015年,肖利清在为村民代办建房审批手续的过程中,向6户村民共计收取费用4300元,用于请客吃饭等开支。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肖运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肖利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枫坪镇原柏树村村委委员、出纳谢平德职务侵占问题。2009年,谢平德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里已偿还的借款借据在村账中重复报账,侵占村集体资金20000元。2014年4月27日,谢平德主动退还20000元至镇经管站入村账。该村党支部书记谢国金,对谢平德重复报账的问题把关不严,工作存在失职。2018年9月,谢平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国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安平镇原童家村党支部书记童光庆等人滥用职权问题。2013年至2016年,童光庆与原童家村秘书童福初等人从村公路项目中虚列开支8700元,用于支付公路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协调费用;以村民刘某某自主硬化公路补助名义,在村账中报账74721.4元,实际补助给刘某某50000元,其余24721.4元用于相关协调开支;2016年,在仅召开了村支两委、组长会议,但未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决定将村集体土地无偿承包给村民吴某某经营管理,且合同签订存在明显不合理条款、可能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承包合同,造成不良影响。另外,童光庆、童福初二人还存在超标准发放并领取误工补助的问题。2018年9月,童光庆、童福初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杨市镇原南冲村党支部书记童光耀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9月,童光耀与原南冲村村秘书姚灿辉等村干部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擅自决定将村集体“打包”承揽的沪昆铁路“三改”工程分包给他人,工程项目收支各156000元均未入村账。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童光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姚灿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七星街镇原红仙村党支部书记张建良等人滥发滥补、滥用职权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 ,张建良和原红仙村村主任张六生(非党)、村秘书张志瑞、报账员张岳军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补助,四人分别领取15349元、35977元、6568元、11333元;2014年,张建良重复报支工程款4500元,并据为己有;2014年底,原红仙村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擅自举债,累计支付借款利息1.08万元,造成村级集体经济损失;2017年9月,张建良在负责该村水毁重建项目招投标工作时,明知投标人串标,也认可串标结果并签订合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9月,张建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志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岳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涟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原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副主任罗振宇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18年1月16日,罗振宇受其朋友谢某某请托,为何某某制作虚假《房屋安全鉴定书》,从而使何某某违规提取93900元住房公积金。事成后,罗振宇收受谢某某好处费3000元。2018年9月,罗振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涟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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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涟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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